ST联创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财报差错更正尚在开展中
中新经纬11月3日电 ST联创3日晚间发布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ST联创于2025年3月19日收到山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认定的情况,公司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4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联创表示,公司收到《事先告知书》后,组织财务等各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就《事先告知书》涉及的情况进行仔细梳理、研判并开始内部整改工作。针对相应财务报表的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工作尚在有序开展中。公司将尽快对相应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重述,会计师事务所届时将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ST联创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进展,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9.9条的规定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直至披露财务会计报告更正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等文件。
资料显示,联创股份致力于互联网营销传媒及绿色化学品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今年前三季度,ST联创实现营业收入6.9亿元,同比增长4.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46.48万元,上年同期净亏损1678.14万元,扭亏为盈。
据中新经纬查阅《事先告知书》,联创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包括:收购上海鏊投股权《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山东证监局认为,联创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上海鏊投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高胜宁组织、实施上海鏊投业绩造假,与联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系联创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联创股份时任董事长李洪国全面管理公司事务,未对上海鏊投予以充分、必要的管控2019年1月知悉上海鏊投可能存在业绩造假情况后未采取适当措施,系联创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联创股份时任董事、副总裁王蔚兼任上海鏊投董事,参与上海鏊投2016年度、2017年度部分业绩造假,应当知悉上海鏊投后续造假行为,系联创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联创股份时任董事、总裁齐海莹兼任上海鏊投董事,联创股份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安智兼任上海鏊投董事,二人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系联创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联创股份时任副董事长邵秀英2019年1月知悉上海鏊投可能存在业绩造假情况后未采取适当措施,系联创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联创股份时任财务总监郝志健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系联创股份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山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二、对高胜宁、李洪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王蔚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
四、对齐海莹、胡安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五、对邵秀英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六、对郝志健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此外,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高胜宁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洪国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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