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因财务核算问题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8月27日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德林海”)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德林海公告
江苏证监局表示,经查,在2023年年报披露前,德林海个别客户已有迹象表明其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但公司仍对相关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照以往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也不符合公司年报中披露的“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的会计政策。上述财务核算问题影响公司2023年年报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江苏证监局表示,德林海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季乐华作为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德林海及季乐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德林海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健发展。
半年报显示,德林海公司主要从事以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相关的调查诊断、核心技术研发并提供湖库富营养化内源治理一揽子解决方案、成套化先进整装集成技术装备及安装调试、专业化运行维护及资源化利用业务。
2025年上半年,德林海实现营收1.08亿元,同比下降47.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3万元,同比下降112.49%,上年同期为盈利2477.2万元。
谈及业绩下降,德林海称,主要原因系部分在手订单尚未完成验收,如通海县杞麓湖蓝藻水华原位防控项目尚待验收部分金额7082.52万元、新沂市骆马湖西北部蓝藻防控工程尚待验收部分金额4250.03万元等。
8月27日,德林海收跌5.62%报22.32元/股,总市值25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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