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暂停中兴财光华经营业务1年
中新经纬4月10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10日消息,财政部对中兴财光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自2025年6月起,财政部组织检查组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称中兴财光华)开展了执业质量检查,并延伸检查了相关企业。
经查,中兴财光华在多个审计项目中存在执业质量问题:
一是在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旭集团)2015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或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未识别东旭集团虚增收入、虚增虚减利润及虚增货币资金的重大错报。
二是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旭光电)2015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或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工作底稿存在虚假记载,未识别东旭光电虚增收入、利润及资金被占用的重大错报。
三是在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旭蓝天)2018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或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识别东旭蓝天资金被占用的重大错报。
四是在遵义市汇川区娄海情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娄海情)、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牧业营销有限公司、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中评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多项违法违规问题。
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密切沟通、加强协作,共享信息、强化合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2026年4月7日,财政部与中国证监会分别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中兴财光华的资格罚由财政部作出,“东旭系”审计项目的财产罚由中国证监会作出。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部按照依法依规、过罚相当原则,共对中兴财光华等30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给予中兴财光华警告、暂停经营业务1年,没收娄海情等审计项目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21.3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16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注册会计师分别给予暂停执行业务1个月至1年的行政处罚;对娄海情等4户企业和9名企业负责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坚持“严监管、零容忍”,不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严厉打击会计审计造假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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