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杨全红:推进强制性实验室安全保险制度
“为科技创新实验室戴上保险‘安全帽’,是我一直以来的关注重点,这应该成为科技金融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化工学院讲席教授杨全红告诉记者,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他再次聚焦实验室安全保险议题。
在之前连续两次提案提出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实验室专属性和强制性保险建议的基础上,今年杨全红进一步呼吁:分步有序推进强制性实验室安全保险制度落地,让“实验室开门必须上保险、进入实验室工作自觉上保险”成为社会共识。
在杨全红的推动下,中国人寿财险天津市分公司于2024年4月推出全国首单“实验室一切险”,截至目前已为近千家实验室提供保险保障服务。这一从“专属定制”到“逐步推开”的探索,为构建更为系统、规范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积累了有益经验。
杨全红指出,当前推动实验室安全保险从“自愿参保”走向“依法强保”,真正体现实验室安全保险专属性、强制性、公益性和普适性的本征特性,仍面临多重制度性障碍。一是缺乏上位法支撑,实验室安全保险尚无明确法律依据;二是保险费用来源受限,特别是国家拨款的科研经费和办学经费难以列支实验室安全保险相关费用;三是地方试点推动力度有限,难以形成政策合力。
为此,杨全红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加快上位法研究,为强制性实验室安全保险制度树立法理依据。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设立安全生产责任险的立法经验,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中增设条款,明确实验室安全保险的法律地位,确立“不投保、不运行”的法律底线,推动其成为类似机动车交强险的强制性险种。
二是出台专项政策,解决保费“为谁出,如何出”的政策瓶颈。从思想上树牢“实验室安全”是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牢不可分的有机组成部分,理顺保险费用列支通道,推动在科研经费和高校办学经费中列支实验室投保费用,为制度落地提供政策保障。
三是做好政策性的顶层设计,全国一盘棋,自上而下,从点到面试点、推广,同时探索差异化、灵活性的保险模式,提升覆盖面和适应性,分步有序形成普适化的保险制度。
四是鼓励产品创新与协同联动。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多元化保险产品,同时借助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建设全国统一的实验室安全信息平台,构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与风险精准防控。
近期,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指出,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科技保险意见》真是‘及时雨’!实验室是科技创新的重要阵地,用保险手段筑牢安全底线至关重要。当然,这既需要制度的刚性约束,也需要社会共识的柔性支撑。希望各方合力推进,让实验室安全保险从‘有’到‘强’、从‘点’到‘面’,为科研人员筑起坚实的安全屏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杨全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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