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被出具警示函

中新经纬10月21日电 近日,浙江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绍忠、钟德颂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据《警示函》,经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机构,在持续督导履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充分关注在建工程延期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充分。二是在出具维康药业2023年度持续督导文件过程中,核查结论不够谨慎,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民生证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任绍忠、钟德颂作为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表示,如果对本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据民生证券官网显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注册资本为113.73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公司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全牌照业务资格,是中国成立最早的证券公司之一。
维康药业官网显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康药业”)是一家集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植于享有“浙江绿谷、天然药库”美誉的丽水市。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878。(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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