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纠正小错重罚等

中新经纬8月7日电 据司法部公众号消息,近日,司法部办公厅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推广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机制。
《指导意见》总体要求,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不断健全涉企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加强行政复议依法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提升涉企行政执法水平,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增强市场活力,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其中,《指导意见》提出,明确行政复议监督涉企执法重点内容。
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依法审理企业对罚款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注重对大额顶格处罚、无裁量基准处罚、异地执法等情形的审查核实,加强执法方式的适当性审查,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
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认真办理行政协议、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类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及时纠正行政机关不依法依约履行行政协议、随意改变行政承诺等失信行为,依法维护有关企业信赖利益等各项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涉企管理领域案件。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监督。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充分运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纠错决定,坚决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
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重点关注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妨碍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干预各类经营主体自主决策、超出法定范围设置行政裁量基准幅度、超越职权和违反上位法的“红头文件”,及时督促调整存在问题的政策举措,促进不同层级的涉企政策同向发力。
督促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对于有履行内容或者整改要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建议书全面建档立账,通过依法责令限期履行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逐案督促落实,确保决定、调解内容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意见、建议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指导意见》提出,提升行政复议吸纳涉企行政争议能力。
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持续加强对涉企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和精准推送。各级地方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托行政审批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层司法所、各类争议化解中心等多种平台,在企业密集的园区、街道、商会以及重点企业设置行政复议服务点,为企业咨询、申请行政复议提供便利。
完善涉企行政复议受理机制。对主要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审查处理,避免企业因非关键性申请材料缺失来回跑、多趟跑。发挥“一网通办”等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优势,行政复议受理审查环节能够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提取、验证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审查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域流转、全域通办”,让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少跑腿、快受理。
大力推进涉企“在线复议”。在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开设企业申请行政复议专用通道的基础上,拓展线上听取意见、听证等功能应用,加强宣传引导,以科技赋能进一步方便企业参加行政复议。
持续面向企业宣传行政复议。充分展示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果以及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成效,邀请企业代表走进行政复议工作场所,互动体验行政复议服务,深化开展行政复议访企宣传活动成效,进一步提升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认可度和首选率。
《指导意见》提出,发挥涉企行政复议办案规范效能。
加强行政复议类案规范。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企共性执法问题,特别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完善、覆盖不全面、幅度不合理等问题,及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从源头上提升涉企执法水平,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行”。
健全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结合土地利用、产品质量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助企防范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发布企业内部管理行政争议风险点提示单等,帮助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堵塞风险漏洞,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统一规范涉企行政争议处理。建立健全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等涉企行政管理部门协调会商机制,推动研究主要涉企领域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司法裁判和检察监督标准,依法规范针对企业的举报投诉类行政争议处理,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提供法治保障。
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2025年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关要求,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全面总结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问:去年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部署开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总体成效如何?
答:2024年,司法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在全国部署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提出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工商联积极落实,推动有关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一是积极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7.9万件, 通过调解、和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9万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坚持依法纠错,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纠正乱罚款、乱查封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和不当行政执法行为6500余件。坚持“治已病”与“治未病”相结合,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发布涉企典型案例、错案评查、专项整治等方式,及时纠正行政复议办案中暴露出的涉企执法共性突出问题,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完善制度、改进执法。
三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严格审查涉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领域的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保护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创造。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涉再生资源公司等新能源技术企业的行政争议,解决企业经营的燃眉之急,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生态环境领域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纠错,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切实服务绿色发展。加强对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红头文件”等附带审查,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障开放发展。(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http://m.sushuapos.com/show-3-151642-0.html官方: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纠正小错重罚等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