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化原副总经理张得君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中新经纬6月25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25日消息,日前,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得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甘肃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康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得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康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得君利用担任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2月14日盘后,甘肃能化发布公告称,公司2月13日收到甘肃省监察委员会《留置通知书》,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得君被甘肃省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
5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甘肃能化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得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查,张得君丧失理想信念,丢弃党性原则,长期破纪违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赃款赃物,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向公职人员送礼,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瞒报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贪欲膨胀、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深度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设备供应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张得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甘肃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得君开除党籍处分;由甘肃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甘肃能化公告披露的简历,张得君,男,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检修组长、班长,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副主任、安全生产部主任,设备技术部主任、副总经理,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能化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http://m.sushuapos.com/show-3-147736-0.html甘肃能化原副总经理张得君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声明:本网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本网页内容由互联网博主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天上不会到馅饼,请大家谨防诈骗!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