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刘思德:推动养老服务精细化 让特殊孤寡长者余生有托

全国政协委员刘思德立足社会老龄化问题,一直关注因衰老、疾病或伤残而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群体(下称特殊孤寡长者)。医护配比不足、特殊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未纳入医保、政策尚未细化到特殊孤寡长者群体……近年来,全国政协委员、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刘思德都将走访调研时看到的这些问题一一记录下来。今年,他带来了《关于加强孤寡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的建议》,围绕特殊孤寡长者的居家养老服务完善、优化该群体就医和报销方案提出进一步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刘思德
托起特殊孤寡长者“夕阳红”政策亟待细化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不断加速,因衰老、疾病或伤残而使生活能力下降的老年人显著增加。以人口大省广东为例,60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约为1556万,其中独居老人占13.3%,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占15%左右,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总数超过200万,其中18.5%的老人生病后无法到或选择不到医院就医,解决特殊孤寡长者医养结合服务问题已迫在眉睫。
刘思德深入探究过,当前特殊孤寡长者医养结合服务问题,首当其冲的是缺乏细化机制。目前,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有关医养结合的政策文件,如2022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但这些意见多是针对整个老年人群体的宏观性意见,针对特殊孤寡长者养老难题缺乏细化措施和解决方案,相关政策支持还远远不够。
在医保政策支持方面,老年人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未能充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只有部分城市试点,试点经验未能及时有效推广。
更重要的是,为特殊孤寡长者提供医养结合长期照护服务的机构专业人员供给严重不足,专业护理人员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比例大部分地区基本低于1:10,远低于1:3的合理养护比,这也是造成长护险试点经验难以推广的重要因素之一。“有不少医养结合服务存在‘信息不对称’。特殊孤寡长者难以自行预约挂号和就医,医疗机构‘等病人上门’的主流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特殊孤寡长者的就医需求。”刘思德表示。
建议探索用医保资金支持“家庭病房”
如何打通特殊孤寡长者的养老服务“关节”?刘思德建议:“应加快制定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坚持政府主导,组织发改、民政、卫健、医保、科技、交通等部门联动,制定针对特殊孤寡长者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专项规划,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
针对特殊孤寡长者的特点和需要加快制定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机构转型评估制度,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的服务项目范围、内容、收费标准等制定统一规范。
完善医保支持政策同样重要。“特殊健康管理服务项目、长期照护、上门护理等项目都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地方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刘思德特别提到,鼓励探索用医保资金支持“家庭病房”,并加快推进该类长者家庭适老化改造和乡镇(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特殊的养老需要。“提升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服务质效尤为重要。比如,支持现有养老机构引入医疗服务,就能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就医绿色通道、双向转诊机制等服务形式,实现医疗服务与养老机构的无缝对接。”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斯璐 通讯员 李晓姗
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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