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新规:外卖商户必须有实体门店
2月27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召开食品安全专题发布会,宣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明确,商户必须具备真实的实体经营门店,经营项目、地址与资质证书必须保持一致。专门从事外卖服务、不提供堂食的外卖商家必须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设置“无堂食”标识,且外卖平台需将该标识同步展示在商家列表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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